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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坂坡上那一枪的风情

 

  建安十三年秋,当第一片枯叶飘落在当阳桥上时,赵云赵子龙正站在桥头,望着远处滚滚而来的烟尘。

  他身后是无数逃难的百姓,其中混杂着甘夫人与幼主阿斗。前方,则是曹纯率领的五千虎豹骑,铁蹄震地,旌旗蔽日。这一战,从黎明打到午后,从河岸杀到林间,他手中的亮银枪已经换了三把,青釭剑的剑刃卷了口,又被他用马鞍石重新磨利。白马早已力竭而死,此刻他骑的是一匹从曹军校尉手中夺来的黄骠马。

  “将军!”一名残兵踉跄奔来,“夫人...夫人坠井了!”

  赵云眼前一黑,几乎握不住手中长枪。他冲向那口枯井时,看见甘夫人安详的面容浮在水面上,怀中紧紧护着一个襁褓。他跪在井边,伸手去捞,却只捞起湿漉漉的布片和那个小小的婴儿。

  阿斗。这孩子竟然还在酣睡。

  他将婴儿塞进胸前甲胄的缝隙里,用内衬的锦缎裹好。那孩子被冰凉的铁甲激了一下,皱了皱小脸,又沉沉睡去。赵云忽然想笑,又笑不出来——一个襁褓中的婴孩,居然在千军万马的战场上睡得如此香甜,这大约就是所谓的“天命”吧。

  曹军又围上来了。

  这一次,为首的是夏侯恩,曹操的族弟,背上的青釭剑闪着寒光。赵云认得那把剑,那是曹操的佩剑之一,削铁如泥。夏侯恩显然也认得赵云,他勒住马缰,大声笑道“赵子龙,你若放下那孩子,某家便放你一条生路。”

  赵云没有答话。他只是将长枪横在身前,枪尖微微上挑,摆出了一个骑枪冲锋的起手式。

  这个动作让夏侯恩的笑声戛然而止。

  因为他认得这个起手式。整个河北都认得——当年界桥之战,赵云就是用这一枪,刺穿了袁绍麾下大将麴义的胸甲。那一枪快得连麴义身后的盾阵都没有来得及合拢。有人说那不是枪法,是雷电。

  “杀!”

  赵云双腿一夹马腹,黄骠马嘶鸣着冲了出去。五十步的距离,转瞬即至。夏侯恩举刀格挡,但赵云的枪尖在中途突然压低,从刀下钻了进去,直刺马颈。战马吃痛,人立而起,将夏侯恩掀下马来。

  还没等夏侯恩落地,赵云的枪又到了。

  这一枪,刺的是咽喉。夏侯恩看见那一点寒星在眼前放大,他想喊,想躲,但身体完全跟不上意识。枪尖破空,带起一声尖锐的啸叫,然后——世界安静了。

  赵云收枪,俯身拾起掉落在地的青釭剑,顺手割下了夏侯恩的首级。他将首级挂在马鞍旁,抬头四顾。周围密密麻麻的曹军竟不约而同地向后退了一步。

  一步。仅仅是这一步,就让赵云找到了破绽。

  他猛地调转马头,朝西南方向冲去。那里是曹军阵形最薄弱的地方——或者说,刚刚因为他的一枪,那里变成了最薄弱的地方。黄骠马在枪林箭雨中狂奔,赵云一手持枪拨挡箭矢,一手护住胸前襁褓中的婴儿。有一支流矢擦过他的肩膀,还有一支钉进了马臀,但无论是人还是马,都没有停下。

  冲出重围的那一刻,赵云看见了张飞。

  那张黑脸正横矛立马在长坂桥上,身后是滚滚江水。看见赵云浑身浴血地冲出来,张飞咧开嘴笑了“子龙!我就知道你死不了!”

  赵云没有力气回应。他翻身下马,将阿斗从甲胄里小心地捧出来。婴儿醒了,正睁着一双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他,忽然咯咯笑了起来。

  三十年后,当赵云在成都病榻上回忆起这一幕时,嘴角依然会浮起一丝笑意。那场大战之后,有人问他“赵将军,那一仗你杀了多少人?”

  他想了想,摇头说“记不得了。”

  其实他记得。记得很清楚。五十七个。从长坂坡杀到当阳桥,他一共杀了五十七个曹军将校。每一个人的脸,每一枪刺入身体时的触感,每一滴溅在脸上的血,他都记得。但这不是他想要记住的东西。

  他想要记住的,是阿斗的笑。是那个在尸山血海中依然安睡的婴儿,在看见他满脸血污时,露出的那个无邪的笑容。

  那种笑容让他相信,有些东西是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。比如一个婴儿,比如一个即将灭亡的家族的遗孤,比如一个人心中那一点点不肯熄灭的良知。

  窗外传来蜀军的操练声,整齐划一,气壮山河。赵云闭上眼睛,仿佛又回到了长坂坡的那个午后。风很大,血很热,枪很快。

  而他怀里,有一个婴儿睡得正香。

  “子龙将军!”门外传来侍从的声音,“陛下驾到。”

  赵云挣扎着要起身,却被一双手轻轻按住。是刘禅。那个当年在他怀里酣睡的婴儿,如今已是蜀汉的皇帝,两鬓也染上了霜色。

  “将军不必起身。”刘禅握住他的手,声音有些哽咽,“当年若非将军拼死相救,朕早已...”

  “陛下。”赵云打断了他,声音虚弱却坚定,“那是臣的本分。”

  刘禅沉默片刻,忽然问“将军,当年长坂坡上,您可曾怕过?”

  赵云没有立刻回答。他望着窗外渐沉的夕阳,目光悠远而平静“怕。怕救不出主母与小主人,怕辜负了先主所托。”

  “那您为何不退?”

  “因为臣答应过先主,要护您周全。”赵云微微一笑,那笑容里有金戈铁马的豪迈,也有岁月沉淀后的安详,“一诺既出,万死不辞。”

  刘禅的泪水终于夺眶而出。这位被后世称作“扶不起的阿斗”的皇帝,在这一刻,忽然明白了什么叫忠义。那不是写在史书里的字句,不是挂在嘴边的口号,而是一个人在生死关头,用胸膛去挡住敌人的长矛,用血肉之躯去守护一个诺言。

  那一夜,成都下起了小雨。赵云在睡梦中永远地闭上了眼睛,嘴角依然带着微笑。据守夜的亲兵说,将军临终前,一直在低声念叨着什么。仔细听,好像是这样一句话

  “枪还在,人还在。”

  那杆曾经在长坂坡上捅破天的亮银枪,此刻正静静地倚在墙角,枪身上的血迹早已被擦拭干净。月光透过窗棂照在枪尖上,泛着一点寒光,仿佛在等待着下一场战斗,等待着下一个握住它的英雄。

  而那柄从夏侯恩手中夺来的青釭剑,则被收藏在蜀汉的武库中,与诸葛亮的羽扇、关羽的青龙偃月刀、张飞的丈八蛇矛并列在一起,成为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里,忠义与勇气的见证。

  千百年后,当人们提起长坂坡,总会想起那个白衣银枪的将军,想起他在十万大军中七进七出的身影。有人说那是演义,是传说,是后人的想象。

  但或许,历史本身,就是由这样一个个不屈的灵魂写成的。他们用血肉之躯铸就了那个时代的脊梁,用一诺千金的坚持,照亮了后世的天空。

  那一年,长坂坡的风,吹过了整个三国。